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个税起征点不宜提高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2个问题个税起征点不宜提高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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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些人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从5000元提高到10000元意义不大。因为对于月收入万元左右或者更少的劳动者来说,因为本身各种抵扣之后,所缴纳的个税本就比较少,因此即使所有收入都在免征范围内,但真正得到的实惠并不多。
但是,对于高收入人群,比如百万年薪的劳动者,影响也较小。而收入30万左右的劳动者是“最划算”的,因为他们少缴纳个税的幅度是比较大的。
无论如何,还是支持!
教授嘛,总是和人的思维不一样,不然就不是教授了。纳税高低无所谓,实际就是动物的思维,这和教教的称谓极相称,这点为广大人民都认可。个税的目的是调节收入,不是杀贫济富,而是杀富济贫,收入低的可以少缴税或不缴税。个税的起征点是国家让利于民和增加税收两种观念的反映。全民为之期盼……
上海交大教授潘英丽提出,个税起征点提高多少无所谓,但税率要低一点。当然有道理,专家的话没有道理她能说吗?
但是结合本人实际,以及整个社会的实际,其实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个人所得税税率多高无所谓,关键是起征点要高一点。这也是大家为什么执拗起征点太低的原因。
小编从来没有交纳过个人所得税,如果有一年年终奖发了2000块钱,被征收了一百块钱不算的话。
其实对于多数人来说,我们的收入还是在起征点以下的。这次将起征点调整至5000元,又有一批人被个人所得税抛弃了。大家很喜欢这种感觉。即使最高税率提高到99%,对于广大低收入群体和被平均的对象又有什么关系呢?
潘英丽教授也说过,中国人均家庭税负高达5万元,是应当减税了。
问题我们的税收,尤其是个人所得税,作用是什么?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我们国家的基尼系数,数据是这样的: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的基尼系数为0.462,连续第7年下降。仍然超出国际警戒线,0.4很多。
这也是为什么这次个税最高限额每月8万元和45%的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没有变化的原因。但是确实有一些专家、教授、高收入人士一直在奔走建议将最高税率降至企业所得税的25%水平,呼吁让企业家和打工者公平。实际上,交纳45%税率的人,不能称为打工者了。
我们居民的收入还是非常低的,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974元,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2408元。对于多数人来说年入6万元还是一个遥远的梦。
对于年入6万元的群体,其实日子也过得非常紧吧。在房价高企的今天,年青人年入6万元,基本与买房绝缘。这也是我们国家为什么要将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列为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因。
我们国家的收入结构,还并不是传说的橄榄型,而是金字塔型。这样只要个人所得税税收提高,下层免税的人群就会增多,因此,很多人盼望的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
如果有可能的话,建议起征点提高到北京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最好了,8467元每月。
不赞同这位专家的话:
1,个税起征点提高多少无所谓,等于是把这个决定权附带的话语权彻底交给国家税务部门和执法部门,普通大众丧失了个税起征点的话语权。
2,税率低一点,看似对普通工薪阶层有利,但其实结合个税起征点提高多少都无所谓这点来看的话,执行起来相当有难度,执行起来到最后受益的未必是低收入家庭,反而受益的可能是那些有途径合理避税甚至偷税漏税的明星和有钱人。
3,中产阶级买单,结合最近的个人所得税5000元起征点,其实很失望,从收入群体来看,我国大部分人收入集中月薪3k-5k这个区间,起征点提高到5000一样有很多人逃不过,若是真按照这位教授所说提高多少都无所谓,那么我们关于税收的讨论还有什么意义?
个人觉得个税起征点提高到7K乃至上万才有意义,不仅如此,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同时还应该降低税率,只有这样才能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家税收的压力,从而刺激消费,虽然作用不大,都有总比没有的好。
税收的设置,意在调节收入,对于高收入者给予调高税收,低收入者给予帮助,而个税起征点的提升,意在给中低收入者更多的税收优惠福利,而起征点的不断提升,实际上也可以为这类群体起到减负的作用。但是,如果只对税率调低,却并未提升起征点,恐怕税收调节收入,缩小贫富差距的意义也就受到影响,而在实际情况下,富人总有不少避税的理由,但穷人却甚少避税,乃至起征点的水平也无法达到。由此一来,税收调节收入的作用就显得比较重要,而起征点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中低收入者的税收优惠福利。
如果真的按照这样的思路去制定个税政策,那个税就真的是穷人税了,至少是继续保持工薪税格局不变。
恰恰是,在个税中,起征点需要保持合理水平,6000——8000是比较合理的。但是,税率绝对不能降低。普通降低了,个税就是大门朝富人大开,为富人省钱。因为,穷人和中等收入人群,都受不了税率都大影响,受税率影响的,是有钱人。特别是高收入人群,税率每降一个点,就能省下很多钱。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发挥个税调节作用,就只能降低起征点。毕竟,个税也是税收的主要来源之一,减少对富人的个税,就等于减少国家税收,减少公共财政来源,影响普通居民获得公共福利的机会。
如果真的要降低税率,应该是一二档税率低一些,越向上,税率提高幅度越大。也只有这样,个税的调节作用才能真正发挥。
到此,大家对个税起征点不宜提高的解答时否满意,希望个税起征点不宜提高的2解答对大家有用,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